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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潘騫 通訊員周家林合肥報道 安徽省《合肥市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辦法》近日發布,合肥市將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用水超標、治污不力將被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間涉水項目將被暫停審批。
水資源保護考核主要包括轄區內用水總量控制指標(包括用水總量、生活和工業用水)、用水效率控制指標(包括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和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水功能區限制納污指標(包括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城鎮生產生活廢污水處理回用率)。
合肥市對水資源不僅要進行總量控制,還將在水質提升上采取措施,將30個水功能區納入考核。除列入國家和省水功能區的部分,合肥市還將結合“河長制”,另外設立27個市級重要水功能區監測點作為補充考核斷面。
據悉,整改期間,合肥市將暫停審批這一地區需要用水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立項和審批,暫停這一地區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未按要求進行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監察機關將依法依紀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