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嘉善,作為浙江省無油軸承行業集中產地之一,近年來發展勢頭迅猛,涌現出一批像“浙江雙飛軸承有限公司”等這樣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 協會租賃車間從事違法生產背后盡是同一負責人 而行業快速發展的背后,也顯現出一些有違國家法律法規的現象,近日,浙江雙飛軸承有限公司就因擅自將車間轉租給嘉善縣干窯軸承協會,并非法從事電鍍生產而遭到當地群眾的持續投訴,同時投訴人還強調,嘉善縣干窯軸承協會的會長即為浙江雙飛軸承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 環保部門查實企業違法下達處罰決定書 嘉善縣環保部門查實:雙飛軸承公司長期將一廠房2樓車間以租賃的方式把使用權轉手于嘉善縣干窯軸承協會,從事電鍍生產加工。而雙飛軸承公司主要從事無油潤滑軸承類產品的生產銷售,生產經營項目中并不包括電鍍工藝這一項。 針對雙飛軸承的違法行為,嘉善縣環保局于2014年3月4日對其開具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企業立即停止電鍍車間生產,直至通過環評審批,并處罰款人民幣壹拾貳萬元。 群眾再投訴:企業生產依舊環保執法難:處罰有履行周期 處罰是否能讓企業警醒?未必! 據投訴人反映,雖然環保部門已經查實企業違法,并開具相應的處罰決定書,但企業生產還在繼續。并沒有因環保部門的一紙文書而停止生產。 事實真如群眾反映的那樣?記者采訪了嘉善縣環保局法規宣傳科科長王偉峰。 王偉峰承認,企業電鍍車間確實還在生產。 難道企業可以置環保處罰于不顧? “環保部門并沒有強制執法權。”王偉峰介紹:“按規定,企業應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于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繳清。但如企業不服處罰決定,還有兩個月時間申請行政復議。就算企業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我們環保部門也只能依法申請人民法院才能強制執行。” 企業也正是利用這一點,對處罰內容的執行一拖再拖。 作為地方支柱性產業的龍頭企業之一,并身兼行業協會會長一職,浙江雙飛軸承有限公司負責人非但沒有以身作則,反而在環保違法問題上玩起了老賴心理,能拖則拖。如此“領頭”做法,真是一個協會會長該有的態度? 重金屬、氰化物等污染物去哪了? 另外,既然企業并不具備電鍍工藝生產資質,那么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該如何處理?大量含有重金屬、氰化物污水、廢氣去了哪里? 隨著兩高司法解釋的出臺,非法排放重金屬等污染物超過標準三倍以上的,都將構成“嚴重環境污染罪”,輕則拘役,重則處3至7年有期徒刑,不再是罰款了事那么簡單。 對于浙江雙飛軸承公司車間非法從事電鍍生產事件,本網記者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