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程序啟動于2011年。最初,人們對于中國將會切實制訂一部強有力的《環境保護法》的前景并不看好。現行《環境保護法》1989年出臺,早已過時,根本無力應對當前的局面。雖然迫切需要修訂這部法律,但傳統勢力卻似乎再一次占據了上風。環境保護部提出的一份頗為激進的建議稿徹底遭到了否決。
隨后,此事由經濟利益的兩大代表——國家發改委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下簡稱“環資委”)接手,由環資委負責新法的起草工作。環資委2012年8月發布了第一份公開征求意見稿,然而從環保角度看,該稿非常令人失望。倘若故事就此結束,那么,對于環境監管而言,無疑將是一場徹底的災難。
值得慶幸的是,從那一刻起,《環境保護法》的修訂過程成為公共討論直接影響立法的第一例。這部缺乏力度的草案使那些支持加強環境保護的人士廣泛聯合起來,集體表達他們的憤怒。環保部廣泛征求各方意見,并公布了針對草案一審稿的34條反對意見。隨后,形勢發生了意外逆轉,由更關注環境利益的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取代環資委負責新法的起草工作。環保部取得的這一重大勝利標志著反對加強立法的一方開始處于下風。2013年年中,法律委員會提出的二審稿雖然在很多方面仍有不足,但卻明確地反映出這一趨勢。
從2013年年中開始,環保支持者的影響進一步擴大,展開了一場激烈的爭論,本應很快獲得通過的草案也因此被推遲。雖然立法程序規定,一部法律通常最多經過三次審議,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卻不得不在2014年4月破例第四次對這部法律進行審議,這在中國的決策史上是聞所未聞的。歷經修改之后,起草小組在新草案中增加了更多強化這部法律的細節內容。
因此,較之三年前啟動修訂程序之初觀察人士的預期,草案的第四稿已經截然不同,納入了很多規定。如果這些規定能夠得到很好的實施,就能真正推動中國的環保事業。另外,修訂程序本身也發出了變革的信號,突顯出中國立法過程中環境意識的影響在不斷增強,影響渠道在不斷增多。通過公共領域的爭論來向反對方施加壓力,是環境利益取得勝利的關鍵所在。
這是廣開言路對中國立法產生影響的一個范例。但是,這究竟只是一個孤立事件,還是會成為未來中國環境治理方案審議的模式,還有待進一步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