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在歐盟要求實現能源開放時,時任能源部部長讓? 路易? 波爾洛(Jean-Louis Borloo)舉行了國內水力發電站特許經營權的招標。當時法國水力發電站的總功率為2.54萬兆瓦,而招標所涉及的水力發電站相當于國內總量的20%,功率達到5300兆瓦。目前,法國國內81%的水力發電站由法國電力公司(EDF)經營,而法國燃氣蘇伊士集團(GDF Suez)通過法國南部水力發電公司(Société hydroélectrique du Midi,SHEM)和羅訥省國家公司(Compagnie nationale du Rh?ne,CNR)經營的水力發電站在國內水力發電站中所占比例達到12%。政府預計于2015年頒發首批合同,然而該事宜已經被推遲了兩年時間。
對法國電力系統而言,水力發電站是一種寶貴的資源。水力發電站的發電量在法國電力生產總量中所占比例約為10%,并主要用于實現供求平衡的微調。水壩能夠為運營商帶來真正的財富。外國競購者的數量以及他們對法國歷屆政府連續拖延的忍耐就是最好的證明。參與法國水力發電站招標的大型企業包括挪威國家電力公司(Statkraft)、德國意昂集團(Eon)、瑞士著名電力公司阿爾匹克能源控股集團(ALPIQ)、瑞典Vattenfall公司以及意大利國家電力公司(Enel)等。
巴多女士的發言與總統競選中弗朗索瓦?奧朗德(Fran?ois Hollande)的能源顧問、現任伊澤爾省(Isère)社會黨議員兼國民議會經濟事務委員會主席弗朗索瓦?布羅特先生(Fran?ois Brottes)提出的意見保持絕對一致。布羅特先生認為,同核電站一樣,水力發電站的控制權應保留在國有企業手中。此外,政府也必須務實面對法國電力公司。在2016年末之前,下萊茵省(Bas-Rhin)費森海姆(Fessenheim)核電站的關閉將迫使政府向法國電力公司支付大量賠償金。水壩也將遭受到同樣的待遇。鑒于水動力學的原因,水力發電站特許經營權的轉讓也將涉及到山谷的部分。一些水壩將在正式特許經營權到期之前進行重新分配。此舉將迫使政府因特許經營權的提前轉讓對運營商進行補償,其中最主要的是法國電力公司。
當地時間10月29日,法國電力和天然氣獨立聯盟對其利益進行了維護,并要求快速實行法國水力發電站特許經營權的更新程序。該聯盟認為必須建立準確的時間安排,并開始著手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