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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訊 8月8日,雷士照明一紙公告,解除了吳長江首席執行官的職務,雷士照明董事長兼德豪潤達董事長王冬雷任臨時首席執行官。
吳長江認為,董事會程序并不合法,決議無效。吳長江稱,2012年在引進德豪潤達來幫助自己擺脫困境時,曾簽署秘密的互助協議,而王冬雷的所作所為違反了當初的協議。“按照協議,董事長本來應該由我來做,總裁也由我任免”,為此行業內對這份協議都產生好奇。
至于什么時候曝光,吳長江曾表示為雙方牽線的是雷士照明的一位老員工,當時他已任德豪潤達副總經理。我和德豪潤達是一個換股交易,德豪潤達成為雷士照明第一大股東,我成為德豪潤達第二大股東,當時迫切需要這樣一個合作伙伴,沒有仔細調查王冬雷。在換股之前,我們簽了一份細則非常詳細的協議,涉及雙方的權利義務,其中包括由我來擔任雷士照明的董事長、由我掌控包括總裁在內的人事任免權利、在雷士照明的董事會獲得的席位的數量、在德豪潤達出任董事、我不干涉德豪潤達的運營、王冬雷不干涉雷士照明的事務、股權轉讓的步驟等等,但王冬雷后來的行為違背了這份協議的內容,我是德豪潤達二股東,到現在一個董事席位都沒有。
今天下午吳長江在微博上表示,王冬雷通過一紙欺詐式協議,騙取信任獲得雷士的股權置換,而后出爾反爾對協議概不執行,如今變本加厲拿雷士來賭德豪。我簽訂該協議為保護雷士,讓利求全為雷士未來!協議白紙黑字,股東、媒體、公眾可對比王冬雷反復小人的作派。我已啟動依法維護合法權益,雷士尊嚴不容此等無信者褻瀆。而其曝光的協議內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