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近日做出初裁,初步認定美國國內產業因進口中國晶體硅光伏產品而遭受實質損害。距離美國首次對華光伏產品發起“雙反”調查僅過去兩年的時間,第二輪“雙反”調查又再被發起,其全面嚴格限制中國對美出口晶硅光伏產品的意圖已十分明顯。
第二輪“雙反”意截堵“規避路線”
對此,商務部進出口公平貿易局負責人2月17日表示,自2013年5月份以來,中美雙方就妥善解決光伏領域的貿易摩擦進行了多輪磋商談判。就在談判過程中,美方宣布對中國光伏產品進行第二輪“雙反”調查,此舉無疑加劇了光伏產品貿易摩擦,也給磋商解決中美光伏產品貿易摩擦制造了障礙。
上述負責人指出,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未能充分客觀地考慮中美光伏產業相互依存的事實和現狀,中國光伏產品不僅沒有損害美國產業利益,而且還為美國上下游產業帶來了巨大的商業利益和就業機會。
事實上,早在2011年11月份,美方就不顧中方反對,執意對中國產光伏電池啟動“雙反”調查,并于2012年12月份決定征收29。18%—254。66%的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高額的“雙反”稅率使得中國企業很難向美國出口中國產光伏電池產品。美方于2014年1月23日再次對中國光伏產品發起“雙反”調查,目的在于全面嚴格限制中國對美出口晶硅光伏產品。
晶澳太陽能coo謝健認為:“這次調查的目的在于,把以往中國大陸公司的避稅途徑全面堵住,不讓中國大陸公司在中國臺灣地區加工成電池及組件,再出口到美國市場。”
“美國雙反導致國內生產的組件無法進入美國市場,因此一些廠商選擇在臺灣等地設廠來規避,這是不得已的選擇。”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理事長石定寰說。根據美國商務部數據,2013年美國從中國大陸和中國臺灣進口的相關光伏產品金額分別為21億美元和5。1億美元。
新興市場崛起分散“風險”
雖然此次公布的是初裁結果,但光伏行業人士普遍預測,美方最終裁定結果對中國大陸和中國臺灣企業不利的可能性仍然較大。
數據顯示,受歐美“雙反”調查影響,2012年中國光伏產品對美歐出口量大幅下降,較2011年分別下降約30和45%。但中國光伏產品對日本、加拿大等國家出口量也出現翻倍,增量幾乎彌補了歐美市場的減量部分。
申銀萬國新能源行業分析師余文俊表示,通過近兩年的企業戰略調整,相比前幾年國內光伏產品大部分集中出口到歐洲市場,新興市場所占的比重越來越大,因此鑒于目前對美出口的光伏產品占中國光伏組件總出貨量的5%-10%,整體影響有限。
除此之外,近日已有企業表態可能通過到東南亞國家設廠來規避制裁。但對于部分從去年三季度起調高了對美出貨量的企業而言,此次調查中可能遭受較大的影響。
近兩年中國光伏市場內需開始啟動,國內光伏市場增長非常迅速,2013年在政策的大力支持下,中國一躍成為全球第一大光伏市場,今年國內還將啟動14gw的裝機規模,未來國內市場肯定還會進一步增長。余文俊預計:“隨著歐美對中國光伏產品的限制,將進一步倒逼更多國內企業到海外設廠,這已經可以預見。”
應建貿易救濟機制避免“漣漪效應”
事實上,不僅是光伏業,受到美國對華貿易保護措施升級影響的行業涉及方方面面,這不僅直接影響中美經貿關系,也為全球其他國家限制“中國出口”起了非常不好的示范作用。復旦大學美國研究中心主任沈丁立指出,2014年我國面臨的貿易摩擦預計還會繼續增加,中國仍將會是遭遇貿易摩擦最多的國家。
據了解,今年以來,全球針對中國發起的貿易“雙反”調查和貿易爭端接二連三,僅1月份前十天,商務部就連續發布14條貿易預警。不僅歐美等發達經濟體不斷加大對中國產品的貿易壁壘,包括印度、巴西、墨西哥在內的新興經濟體對中國的貿易保護措施也呈上升態勢。
專家認為,當前針對我國的貿易摩擦頻發有其內因,發生沖突的往往是全球和國內產能都過剩的產業。在未來經濟下行周期里,部分發達國家很有可能會采取更多貿易保護主義的手段來針對中國。對華貿易摩擦漸成常態的現實要求我們形成政府、行業協會和企業各司其職、互相補充的貿易救濟機制,防止美國貿易保護政策產生不斷擴散的“漣漪效應”。
上海WTO事務咨詢中心信息部主任龔柏華表示,從國內方面來說,要遏制國際貿易摩擦愈演愈烈的有效措施是限制過度投資和由此帶來的過剩產能,必須在產業結構、產品結構、消費和投資結構以及地區發展結構上進行內部調整,改變失衡狀態,外圍的矛盾和壓力才可能減少。